“香精包子”让香精背上坏名声
9月上旬,在多家报纸上,都陆续曝光了北京“香精包子”的内幕。其中多名营养学家介绍说,香精主要用在加工食品中,像方便面调料、旺腿肠、各类熟食制品等,目的是增“香”添“味”。而人们常在方便面中闻到的就是香精的味道。
食用香精,能改善食物的香气
“但不用担心的是,这些在加工食品中用到的香精是没有问题的。”一位业内导师说,食用香精的主要作用就是提香,在一些肉制品、饮料和膨化食品等加工食品中,都有添加食用香精。
食品从加工后,到摆在货架上销售,再到消费者手上,有一个长时间的存放过程,而食品在加热后冷却下来,香味大大减弱。添加食用香精,能赋予或改善这些食物的香气。
食用香精大多为人工合成的产物,是由专门的“调精师”调配出来的香料**。“好比艺术家作画,需要多种颜色,音乐家作曲,需要多个音阶,调精师配香,则需要各种香料。”
而调配香精的香料,必须是国标里允许使用的,目前大约有1800多种。只要是合法的香料,加上科学的加工工艺,调配出来的食用香精,都是安全无毒的。“这一点毫无疑问。”
小作坊使用的香精缺乏安全支持
“但一些小作坊处于食品监管之外,他们生产的香精,缺乏严格的技术要求,上市前,也未经过毒理性评价,其安全性很难支持。” 中国农业大学食品科学与营养工程学院副教授陈芳说。
在她看来,加工食品使用香精,都有严格的规范,但个人和餐馆使用香精,很难监管,存在各种隐患。先,很难支持他们使用的是正规厂家生产的香精。
这次“香精包子”之所以引发争议,在于其使用的“veltol”牌肉味香精,来路不明;另外,到底是不是肉味香精,也值得怀疑。香精瓶子上标有“CAS#4940-11-8”,而这并非肉味香精的商标,而商品名又是肉味香精,这是自相矛盾的。
另外,被曝光的一些所谓的“培训学校”,对外公开销售小食品“”,均包括多种食品添加剂,其中部分已被明令禁止使用,另一些则很出规定的添加标准。
餐馆容易利用香精以次充好
其次,个人和餐馆可能利用香精“以次充好”,欺骗消费者。
比如,街上那些支着旺炉煮的甜玉米,隔着好几米远,就能闻到一股诱人的香味。而在家里,无论厨艺多么高很,怎么也煮不出这么香的玉米来。“这很有可能是加了一种玉米香精的东西。”陈芳说。
再比如那些烧烤摊贩,他们让羊肉串“香飘万里” 的秘诀,就是在油里添加了“飘香油”、“羊肉膏”等烧烤类香精。陈芳告诉记者,把加了“料”的油抹在肉串上烤,香味可飘出十几米远,让人闻了就想吃。
而不少餐饮店销售的“高汤”,也不是用真材实料长时间熬制而成的,汤飘散出来的浓香味,其实是添加了各种汤类香精所致。
媒体曾曝光呼和浩特市场上,有专门供做羊肉串的“次羊肉”,只要用羊肉香精腌制一晚上,味道就跟好羊肉相差无几,甚至鸭肉加点香精,也能摇身变成羊肉,所谓“挂羊头卖鸭肉”。
未免鱼目混珠,餐饮机构应禁用香精
从一些卖熟食的商贩那里,记者得知,他们使用的香精,大多是在北方霞光食品添加剂超市购买的。9月20日,记者来到南四环马家楼桥下,找到了这家超市。
在货架上,琳琅满目地摆满了2000多种添加剂,其中,香精占了很大的比例。记者看到,光是肉味香精,就有鸡肉、鸭肉、猪肉、羊肉、牛肉等不下十种,既有粉状的,也有膏状的,既有瓶装的,也有袋装的。
“购买的话,要实名登记。”该超市的销售员说,“现在管得严了,尤其是5月份以后。”说完,销售员指了指货架上贴的“通知”。
原来,今年5月份,北京市食品办要求,食品添加剂经营者严禁向个人、餐饮服务单位出售亚钠或含有上述物质的食品添加剂、调味料。不过,对于食用香精,并未限制个人和餐饮机构购买。
陈芳说,香精本无问题,有问题的是用香精的人。
比如像餐饮机构,厨师很难控制香精的来源和用量,食用香精的添加量非常小,大概在千分之一到千分之五这个范畴之内。比如,炒一个200克的菜,要加千分之一克的香精,这个量厨师很难精细称量,且用炒勺也没法舀,加多了效果反而不好。即使加得刚好,这么少的量,在菜里也很难混合均匀。
“而对于像包子店这类的餐饮机构,可否使用食用香精,目前没有明确的规定。因此与其餐饮店没有能力和条件使用好香精,不如禁止他们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