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路者扮靓上市露破绽
成都新星为探路者2008年五大客户之,日前公司一纸诉状将探路者告到了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并向证监会递交了举报信和投诉信,还向**递交了探路者违规特许经营的投诉书。探路者与代理商交恶,不可避免地对探路者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募资项目陈述有虚构 探路者成为创业板公司被告后,记者随即奔赴成都展开调查。 根据招股说明书,探路者的募集资金主要用作营销网络建设项目和信息系统建设项目,其中营销网络建设项目计划投入20,041.20万元,拟建设专卖店和商场店共79个,包括直营专卖店、直营商场店和加盟专卖店三种类型。 胡师雄出示了他1月25日向中国证监会发出的投诉信。投诉信称,探路者在《招股说明书》中“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部分称,将在成都百货大楼新馆建设直营商场店,店铺编号为37。“项目建设进度”部分显示,该店铺的建成时间为年。探路者签署《招股说明书》的时间为2009年9月19日,也就是说该店将在2010年9月19日前建成。 投诉信认为,“实际情况是,成都百货大楼于2008年7月正式拆除重建,根据预期,重建后的商场预计3年后即2011年7月建成开业。”
根据成都当地多家媒体在旧成都百货大楼拆除时所作的报道,新成都百货大楼要到2011年才会建成并投入使用。 中国证券报记者1月27日下午在原成都百货大楼的实地走访,看到了本文开头的现场工地一幕。 而探路者1月23日在澄清公告中称,“直营商场店37是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营销网络建设项目拟计划投入的店铺之一,并不是公司现有的直营店铺。公司将对可开店资源进行扫描,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在经过董事会审议程序后,适当适时地对‘直营商场店37’的实施地点进行变更,并履行公告义务。” 但截至记者发稿日,探路者并没有发布对实施地点进行变更的相关公告。 对此,业内人士表示,“探路者公司即便是进行资源扫描,也应该进行基本的情况调查”。
此外,探路者拟用募集资金在成都仁和春天三个分馆开设三家门店。胡师雄对此提出了质疑,“你们可以去仁和春天看一下,看仁和春天里面卖的是什么,再看探路者能不能进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