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将污泥处理纳入减排考核
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加快推进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处置和资源化利用,到2015年,全省省辖市污泥无害化处理率要达到70%,将污泥处理处置纳入减排工作的重要内容,加强监督、检查和考核,对未达到相关要求的予以扣减削减量。
“十一五”以来,安徽省各地加快了城镇污水处理厂和配套管网的建设步伐。去年底,全省共建成城镇污水处理厂112座,日处理能力达494万吨,建成污水管网7580公里,实现了县县建有污水处理厂的目标。随着城镇污水处理厂相继建成并投入运营,污水进水浓度和负荷率不断提高,污水处理厂的污泥产量也急剧增加。目前,各地大多数污泥以直接填埋和临时堆放为主,二次环境污染日益严重。
《意见》提出,各地今后在新建、改建和扩建城镇污水处理厂时,污泥处理设施应与污水处理厂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时投入运行。对目前已建成的污水处理厂,今年12月底前,各省辖市要全面启动污泥处理设施的配套建设;2013年底,省辖市污泥无害化处理率达到40%;2015年底,省辖市全面完成配套建设任务,污泥无害化处理率达到70%,县(市)和重点镇实现污泥减量化、无害化处理并妥善处置。根据计划,安徽省今年以22个城市污水处理厂为重点,加快污泥处理设施建设。
《意见》明确,各地要建立健全污泥处理处置目标责任制,将污泥处理处置纳入减排工作的重要内容,加强监督、检查和监管,支持污泥处理处置工作落到实处。